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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M6米乐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2-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阳光”)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本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2022年12月28日起的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不低于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不超过28,293,193股(占公司总股本2%)。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价格区间M6米乐,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波动及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世纪阳光持有本公司股票466,695,661股,M6米乐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2.99%。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的12个月内,世纪阳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本次增持计划是控股股东世纪阳光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所作出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M6米乐健康发展。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A股股份数不低于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不超过28,293,193股(占公司总股本2%)。

  5、本次拟增持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波动及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M6米乐、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照明资讯,持续关注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